丽水中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龙泉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 浙江省
  • 2025年9月27日
终止公告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ZC[CG]2025091601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龙泉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94000 浙江龙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拱康路77号(富康大厦)B座二层227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4年度龙泉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采购项目 2024年度龙泉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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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向晖、项利清、金俊霞

七、开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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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资格审查情况

符合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符合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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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浙江龙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2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

地 址:中山东路99-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7216895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丽水中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泉市中山西路19-2号二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钟刘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24661116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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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
  • 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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