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维吾尔医医院人工麝香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车县
  • 2025年7月31日
采购公告 竞争性谈判 批发服务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莎车县维吾尔医医院人工麝香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YH-2025-023

项目名称:莎车县维吾尔医医院人工麝香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120000

最高限价(元):11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莎车县维吾尔医医院人工麝香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12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人工麝香一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含二维码的营业执照,供应商若是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是经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本人参与投标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由社保部门或税务局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和个人缴纳的社保明细表(近半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缴费明细);(新成立公司不足3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缴纳证明);
4、近1年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5、在税务局依法缴纳近半年任意连续四个月完税证明(零申报请出具税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无欠款税收证明);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国家企业公示信息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诚信记录如有严重行政处罚信息不得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
7、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8、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企业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含二维码的营业执照,供应商若是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是经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1日至2025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8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 (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集采机构)及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莎车县维吾尔医医院

地 址:莎车县

联系方式:150030764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泽煜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西域名都A座1112室

联系方式:187995523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飞豹

电 话:18799552304

附件信息:

  • 二次最终维吾尔医医院人工麝香(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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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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