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6年直升机施药防治作业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4月29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号:CQS26C00849
项目名称:2026年直升机施药防治作业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最高限价:1,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2026年直升机施药防治作业服务 | 1,900,000.00元 | 40.32 | 万亩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次施药作业时间:2026年5月中下旬;第二次施药作业时间:2026年6月中下旬。其他:具体施药时间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根据空域管制、气候原因等因素商议决定。调机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在各标定的施药作业时间前一天调机至采购人指定的各作业片区的首飞作业点区县,在施药期内尽快完成各次施药作业任务。作业期间任何原因出现造成作业未完成情况,成交供应商不得调换或调走直升机。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措施为:供应商自身应为中小微企业,并且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均是与供应商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无其他人员的(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在评审供应商资格条件时,若发现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中有其他人员的(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认定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民航管理部门颁发的CCAR-136运行合格证,运行合格证运行种类须包括“农林喷洒作业”。(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直升机须具有国籍登记证、标准适航证、电台执照,且证件在运行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民航管理部门颁发的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4月17日 至 2026年4月24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6年4月29日 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4月29日 14: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
五、评审信息磋商开始时间: 2026年4月29日 14:30
磋商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采购经办人:吕颜洪
采购人电话:023-67585082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龙溪街道红叶路99号冠宏时代1幢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中渝招标代理重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周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63052945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化龙桥街道李子坝正街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颜洪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585082
九、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