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sjcg202602-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滁州职业技术学院保安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13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问题1: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资信分中“荣誉”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安保服务工作中,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优秀”、“文明”、“先进”、“示范单位”或同等等级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4分。保安行业属于特殊行业,其行业监管及规范指导的核心主管部门为公安部门。公安部门通常对保安公司不作表彰,多由保安行业协会对保安公司表彰,结合本项目所在地滁州市,滁州市保安服务协会会长、秘书长均由滁州市公安局支队领导担任,滁州市保安服务协会与滁州市公安局为深度挂钩组织,协会成立的核心职责就是协助滁州市公安局加强对本地保安服务业的监管、规范行业发展,同时承担着本地保安行业荣誉评定、表彰的相关工作,这是滁州本地保安行业的普遍现状。由此可见,保安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完全能够体现投标人在安保服务工作中的实力和水平,理应得到认可。建议贵单位将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资信分中“荣誉”修改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安保服务工作中,获得政府部门或保安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文明”、“先进”、“示范单位”或同等等级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4分。
回复:本项目技术资信分中“荣誉”要求“投标人在安保服务工作中,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优秀”、“文明”、“先进”、“示范单位”或同等等级荣誉的”,并且招标文件约定“如为所管项目荣誉,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本项目荣誉主要指供应商在安保工作中获得的荣誉,协会颁发的表彰等不能明确反映是在安保服务工作中获得的荣誉;且协会进行的评审可能出现仅针对协会会员单位的评审,本项目不予认可。
问题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人员配备评分条款设置与安徽省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现状不一致,存在以不合理的资格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违反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原则。具体涉事条款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2分):要求具有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安保服务其他人员(11分):要求具有五级(初级)及以上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保安员证的得1分,满分11分。经我单位多方核实,安徽省范围内已全面终止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及核发工作,该职业资格证书已由保卫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正式取而代之,现阶段安徽省内安保行业相关从业主体及从业人员,均以保卫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作为从业资质及专业能力的核心认定依据。案涉评分条款仅将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作为评分依据,未充分考虑安徽省职业资格目录调整的客观实际情况,直接导致持有当前安徽省法定有效安保从业资质(保卫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无法参与本项目评分,不仅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平、公正基本原则,实质性限制和排斥了符合现行从业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竞争,还可能因合格投标天数量不足导致本项目采购活动无法顺利开展。事实依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相关主管部门已发布职业资格目录调整相关通知,全面终止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核发及延续工作,将安保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认定调整为保卫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现阶段安徽省内安保行业从业资格审核、人才评价均以保卫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为核心依据,省内合规安保从业人员均持该证书上岗执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三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本项目为安保服务项目,人员配备中要求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证书作为保安员职业技能证书的延续,与保安员职业技能证书等同,提供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本项目中可予以认可,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替代保安员职业技能证书。
问题3: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资信分中“荣誉”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安保服务工作中,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优秀”、“文明”、“先进”、“示范单位”或同等等级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4分。政府部门对投标人在安保服务工作中出具的表扬信是否属于同等等级荣誉?回复:如为政府部门对投标人在安保服务工作中出具的表扬信,并且内容可看出表扬内容为安保工作且提及“优秀”、“文明”、“先进”、“示范单位”的可予以认可,具体以评标委员会评审为准。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滁州市南谯区丰乐大道2188号
联系方式:0550-3854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
联系方式:0550-3519598、15385506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李老师、毕玉
电 话:0550-3854662、0550-3519598、15385506369
五、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