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员工大病意外综合保险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01290
项目名称:员工大病意外综合保险招标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300000
最高限价(元):3299500
服务需求
购买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投保人数预计7850人(参保人群为在职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数预计7900人(参保人群为在职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博士后、退休临时工)。
★1、保险类别和保险赔付限额:
序号 |
保险责任(简要) |
保险金额(或报销比例) |
1 |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意外身故 |
5万元 |
意外伤残 |
5万元 |
意外医疗 |
1万元,符合当地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100免赔,100%报销(含门诊) |
2 |
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
32种重大疾病保障(既往病症及并发症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
10万元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规定的28种重大疾病,以及行业协会规定范围外的4种重大疾病 |
1 |
恶性肿瘤——重度 |
2 |
较重急性心肌梗死 |
3 |
严重脑中风后遗症 |
4 |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
5 |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
6 |
严重慢性肾衰竭 |
7 |
多个肢体缺失 |
8 |
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
9 |
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 |
10 |
严重慢性肝衰竭 |
11 |
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 |
12 |
深度昏迷 |
13 |
双耳失聪 |
14 |
双目失明 |
15 |
瘫痪 |
16 |
心脏瓣膜手术 |
17 |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
18 |
严重脑损伤 |
19 |
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 |
20 |
严重III度烧伤 |
21 |
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 |
22 |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
23 |
语言能力丧失 |
24 |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
25 |
主动脉手术 |
26 |
严重慢性呼吸衰竭 |
27 |
严重克罗恩病 |
28 |
严重遗疡性结肠炎 |
以下4种重大疾病不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范围之内: |
1 |
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炎 |
2 |
严重多发性硬化症 |
3 |
严重性肌营养不良症 |
4 |
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开腹手术 |
★2、保险责任:
(1)意外伤害保险
①意外残疾保险:在本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此原因导致附件一《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所列残疾项目之一的,被保险人可获得意外伤残保险金=附件一所列给付比例*5万。
如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天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②意外身故保险:在本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此原因导致身故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可获得身故保险金5万元,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若本保险有效期内已有意外残疾保险金给付,则须扣除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2)重大疾病保险:在保单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经大陆地区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专科医生明确诊断赔付10万,首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疾疾病,保险公司按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3、投标人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理赔服务:
(1)、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保险项目:
① 意外医疗在二级甲等(区级)以上医院就医。
② 理赔申请期限: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均可办理理赔手续。
保险机构理赔窗口受理员工个人办理理赔业务,或者由采购人及中标供应商双方约定时间,由中标供应商上门收取理赔材料。采购人的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均可向中标供应商进行理赔申请。
③ 理赔到账时间:中标供应商在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请求后,经审核理赔资料齐全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给付,对于情形复杂及需要理赔调查的理赔时效延长3-5个工作日。
④ 保险机构理赔窗口受理员工个人办理理赔业务。
⑤ 保险机构指定业务服务专员,在医院指定地点,随时提供热情、周到咨询服务。
(2)、重大疾病保险项目:
① 理赔申请期限:疾病发生之日起2年内均可办理理赔手续。
保险机构理赔窗口受理员工个人办理理赔业务,或者由采购人及中标供应商双方约定时间,由中标供应商上门收取理赔材料。采购人的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均可向中标供应商进行理赔申请。
② 理赔到账时间:中标供应商在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请求后,经审核理赔资料齐全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给付,对于情形复杂及需要理赔调查的理赔时效延长3-5个工作日。
③ 保险机构理赔窗口受理员工个人办理理赔业务。
④ 保险机构指定业务服务专员,在医院指定地点,随时提供热情、周到咨询服务。
⑤ 被保险人按本保险有关规定向中标供应商项目服务小组提交必要的、有效的、真实的有关单证和资料。中标供应商在接到后应以书面或网络方式给予确认并立即审查核实,若认为有关证明和材料不完整,应在收到相关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或资料,否则即视为中标供应商认可索赔资料完整。在住院医疗发生已被证实的情况下,中标供应商不得以缺少单据或单据不合格为由拒绝或拖延承担其在本保险合同项下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未经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授权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将盛京医院标识用于其投标资料。
注: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商务要求
★1 |
履约期限:本项目意向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一年一续签,根据上年度服务验收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
★2 |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签订合同后,根据投保人数由采购人向中标人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100%。(注:付款金额以实际投保人数为准) |
★4 |
验收标准:执行行业标准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验收报告: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5 |
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合同续签方式:每年续签一次;续签条件:上年度服务验收合格后续签。 |
★6 |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一年的预算金额。投标报价范围:投标报价应以1年服务期限为基础,根据采购文件 第三章服务需求进行报价。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意向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一年一续签,根据上年度服务验收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内容,故不具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或出具总公司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 (2)同一法人资格保险公司只允许其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5日17时00分至2025年09月2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沈新路106号A30栋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沈新路106号A30栋二楼)。 5.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限价:团体重大疾病保险:370元每人每年,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50人元每人每年。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36号
联系方式:024-96615-10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
联系方式:13390104422
邮箱地址:duanlian@cgci.gt.cn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7783500106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炼、闫笑足、闫冠吉
电 话:13390104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