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心客户服务平台(全面质量管理平台)咨询项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FW-GK-6720/01
主要技术规格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投标人及其关联方在近三年内,未发生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法律文书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投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成立证明及无重大质量问题承诺函。2)业绩要求:自 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拥有3项及以上大中型企业财务共享领域质量管理咨询或类似服务合同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投标时须提交合同关键页、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未提交或材料无法验证相关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关键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3年及以上大中型企业财务共享领域质量管理咨询或类似经验,并提供证明材料。4)团队稳定性要求:供应商需承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在项目执行期间保持稳定,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若需更换,应提前 15 个工作日申请,新更换人员资质、能力不低于原人员,并提供学历、业绩等相关证明,否则视为违约。
招标范围
一是围绕客户服务管理平台的搭建,基于现有系统的调研、技术可行性,提供全面且专业的业务方案设计服务,涵盖平台整体架构规划、各功能模块设计、业务流程梳理与优化等内容,确保平台符合以客户为导向的服务理念与全面质量管理要求;二是建立标准化的客户服务管理体系,明确服务流程、组织架构及制度规范;三是基于现有质量管理体系,评估数字化转型背景下质量管理的新问题和新手段,从流程、机制、系统建设、组织机构等方面提出行业领先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议;四是聚焦“财会监督赋能中心”的建设,探索中心赋能财会监督的有效路径,提供监督机制设计及效能提升的具体咨询建议。
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时需提供无重大质量问题承诺函。 (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财务共享咨询或财务领域质量管理或财务领域客户服务等相关项目验收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服务验收证明。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体现财务共享咨询或财务领域质量管理或财务领域客户服务相关的内容页,服务验收证明。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4) 投标人须提交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印章),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至少2年净利润均为正(数据清楚可见,加盖投标人公司章)。 (5) 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的自有员工,具有8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投标时应提供2025年1月至 2025年4月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或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及身份证等扫描件(加盖公章),申请人及其公司对上述材料真实性负责。合同执行阶段招标人应核查供应商的自有人员与投标文件载明人员是否一致,且供应商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得替换自有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按照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违规处理。 (6) 投标人须承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在项目执行期间保持稳定,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若需更换,应提前15个工作日申请,新更换人员资质、能力不低于原人员,并提供学历、业绩等相关证明,否则视为违约。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6月16日 至 2025年06月24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27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投标操作视频》《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2.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投标保证金保险操作手册》 3.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