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装备技术公司隔水管桩鞋深穿透齿采购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HW-GK-6741/01
主要技术规格
深穿透齿φ14-40/2020Cr;深穿透齿φ14-30/1520Cr;深穿透齿φ14-40/20YG20;深穿透齿φ14-30/15YG20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接到通知30天(具体以“订单”要求时间为准)
交货数量
深穿透齿φ14-40/2020Cr 1600件;深穿透齿φ14-30/15 20Cr 1000件;深穿透齿φ14-40/20YG20 6000件;深穿透齿φ14-30/15YG20 1000件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本次招标仅接受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参与投标,不接受代加工贴牌制造。1)提供厂房照片,还需提供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或租赁合同;2)提供生产设备照片和采购合同;或者生产设备照片和发票。注:以上两项资料都需提供,否则会导致被否决。 3.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至少具有1个钢制机加工件服务或供货业绩,并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和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提示: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数量逐项公开所有的业绩证明材料,未公开业绩或公开业绩的数量不足的将导致被否决)。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 业绩合同复印件 和2)服务验收材料或到货验收材料或与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提示:以上资料需提供,缺少会导致被否决) A、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等内容;B、服务验收材料或到货验收材料应有甲方签字或盖章。(提示:按要求提供资料,如签字或盖章等,否则会导致被否决)。3)若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已完成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份订单即算为1个有效业绩。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5)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6月17日 至 2025年06月23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方式选择自主注册公开招标(选择其他注册方式将导致注册失败),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投标人注册完成后,同时可以办理CA证书,只有办理完成CA后才能在线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01日 09时3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投标操作视频》《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2.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投标保证金保险操作手册》 3.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