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05-00069
二 、 项目名称:皇姑文旅宣传主题曲创作及MV制作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皇姑文旅宣传主题曲创作及MV制作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梯基音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7号甲 (塔湾街7号甲)2060-043室
中标(成交)金额:696,000(元)
评审总得分:84.3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皇姑文旅宣传主题曲创作及MV制作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皇姑文旅宣传主题曲创作及MV制作采购项目(C06020400音像制作服务)
服务范围:皇姑文旅宣传主题曲创作及MV制作采购项目。完全响应采购方服务范围。 一、皇姑文旅宣传主题曲词曲创作; 二、聘请专业歌手录制演唱; 三、皇姑文旅宣传主题曲MV制作; 四、皇姑文旅宣传主题曲的后期宣传。
服务要求:一、皇姑文旅宣传主题曲词曲创作; 二、聘请专业歌手录制演唱; 三、皇姑文旅宣传主题曲MV制作; 四、皇姑文旅宣传主题曲的后期宣传。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2025 年 9 月 30 日 前完成歌曲创作及演唱;2025 年 10 月 30 日前完成 MV 制作。
服务标准:服务质量要求及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验收程序:随项目包一同验收。 验收报告:随项目包一同出具验收报告。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明智、任博、张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皇姑文旅宣传主题曲创作及MV制作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标准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4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皇姑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
联系方式:刘雪松024-862046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联系方式:024-239612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强 宋思锐 金楠
电 话:024-23961220
十、附件
采购文件:0905皇姑文旅宣传主题曲创作及MV制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稿.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皇姑文旅宣传主题曲创作及MV制作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梯基音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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